石志坚点了咖啡,等那女佣转身离去时,石志坚忽然问利雪炫:“听闻香港大富之家除了‘自梳女’之外,还有很多‘妹仔’!”
利雪炫闻言,身子微微一颤。
“妹仔”指的是用一笔现金转让自家孩子的抚养权,这种转让大半都发生在穷苦人家之中,穷人为了活路,把自己的女儿卖给他人做童养媳,老婆,婢女,伎女等等。
未来这个女儿身上发生的一切,都在父母签字卖出的那一刻开始,与他们无关。
因此,妹仔另外一个代称就是香港曾经辉煌一时的“蓄婢”。
这种制度被认为是歧视女性以及极端不人道的奴隶制度。
早在1879年当时的香港总督轩尼诗爵士就考虑要废除蓄婢制度,但是却得不到当时社会的支持。因为当时保守派对反蓄婢运动的强烈反对,补偿制度迟迟不能实施。
最终,港英政府顶着巨大压力在1923年2月15日颁布了《家庭女役则例》,禁止雇佣和转卖女佣。但是因为缺乏政府的支持,这部法令变成一纸空文,并没有真正保护这些女佣。
就这样在漫长的拉锯战中,香港的妹仔蓄婢制度,直到1960年代才被废止。
如今已经是1970年,十年过去,很多富贵人家为了避免扣上“为富不仁”帽子,很少再敢用钱招募“妹仔”,像利家这样还存在这么多年轻女婢却是少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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