深棕大衣、卡其色休闲裤,再配上驼色高邦皮靴。怎么看怎么帅。我拉着对方左看右看,一边点头一边夸:“加维斯你真是天生的衣服架子,什么衣服穿在你身上都帅得不行。”末了小声嘀咕两声:“不愧是我啊,眼光真不错。”
我在个人终端上叫了辆车,拉着加维斯坐进了后座。
“请我们吃饭的人是丹杰斯,我的好朋友。我们同属于圣帕萨高等雄子学院,他是我的同班,某种意义上说是同桌。”
在学院上课的这几年,大部时间我们都会坐在一起,说是同桌也不为过。
车程并不算远,我们很快就抵达了目的地。这是家新店,我在街道上看见过宣传。我向对方的终端发了条消息。
[阿尔列]:我们到了,你在哪?
[丹杰斯]:在包间里,等等,我下来接你们。
片刻,一个鲜活的白色身影小跑着到了我们面前。
“呼,忘了告诉你了……这位就是加维斯吧,你家雄主整天在我耳边加维斯长加维斯短,今天终于见到本尊了。”他几乎是站稳的瞬间就把眼睛钉在了军雌身上。真是有够热情的,我失笑。
“是的,这就是我的雌虫,加维斯·弗朗。加维斯,这位是我的挚友,丹杰斯·奥拉夫罗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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