默认冷灰
24号文字
方正启体

第510章 终结篇 十年之后(五) (1 / 6)

作者:捡贝拾珠 最后更新:2024/12/15 19:32:01
        婚姻与夫妻关系

        美加国的婚姻法和现实社会中一样,女性二十周岁,男性二十二周岁。从皇宫到地方,一律实行一夫一妻制,婚姻自由,允许离婚和再婚。

        然而,在这个时空里,长久以来,一直奉行的是“父母之命”,“媒妁之言”。婚姻就如同隔山买牛,直到拜了天地,送入洞房,新郎掀开新娘的红盖头,双方才看清对方的模样。丑俊残也只能相伴一生了。

        自从梁晓乐搞了“天赐姻缘”和“天神赐婚”以后,在梁家屯以及周边村里,大胆的青年男女搞起了自由恋爱,但影响面很小。不过,相亲倒是兴起来了。在媒人的说和下,男女双方如果有意,媒人便安排彼此相看相看。

        相亲兴了不长时间,民众中便发生了这样一桩婚姻:

        有一个小伙子缺一条腿;有一个姑娘少一只眼。都到了谈婚论嫁的年龄,各自的父母都为这事愁得没法。求亲戚托朋友,想给自己有残疾的孩子找一个没残疾的对象,婚后好过日子。

        媒婆知道后,心想:一个缺腿一个少眼,凑到一块儿谁也甭嫌谁。就想做成这桩媒。

        她到男家对小伙子说:“我给你说个媳妇吧,这个闺女长得别提多么好看了,大眼小嘴白脸蛋儿,越看越俊巴。”

        小伙子一听挺高兴,表态说愿意。

        媒婆又说:“你是个拐子,我得费心给你瞒着……不过,你放心,只要……我保准给你说成。”

        小伙子也很机灵,立马给了她一笔钱。

        内容未完,下一页继续阅读
(←快捷键) <<上一章 举报纠错 回目录 回封面 下一章>> (快捷键→)

大家都在看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