因为外挂行为是没有普遍性。
2000年左右,根本没有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、网络服务渎职罪,就算是出版方面的法律空白的地方也很多。
而且国家这个时候根本也没有提出,或者是告知“外挂”是违法行为。
这个时候和贩卖外挂方面打官司,胜算几率不大,耗费时间可能还很长。
律师事务所给予的意见就是先取证,然后沟通解决,最后再警告。
如果明年外挂依旧横行而国家立法或者告知行为违法,那么就可以发律师函了。
蒋律师收起了陈潇的相关资料,立刻给杨斌打了电话,意思还是希望找到陈潇和他沟通一下。
毕竟按照夏国现行的法律,法不诉及既往。
哪儿知道杨斌刚刚接到电话,就说道:“你把地址告诉哦,也请江州那边做个中间人,我们见一面。”
……
孙东给陈潇打了电话,告知陈潇今天下午在网吧门口遇到周泉的事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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